一是對項目實行全員、全過程、全覆蓋的大培訓、大宣貫,學習文件內容,領會會議精神,堅持做到學習到位、把握到位、領悟到位;二是根據國家、國資委、股份公司和集團公司有關政策規定,結合項目實際,制定項目負責人、項目員工履職待遇、業務支出管理辦法,并修訂、完善相關的配套管理辦法;三是嚴格落實辦法規定,堅持依法依規、廉潔節儉、規范透明的原則,明確履職待遇、業務支出標準,規范日常履職行為和管理流程,嚴格審批程序,加強監督管理;四是根據會議精神和制度要求,結合審計自查工作,積極清理超標、違規發放各種福利津貼,重點清查項目負責人年薪外的收入,對不符合規定的收入要求予以全額退還。